发布时间:11月13日 浏览次数:806
关于众创服务额度专项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及《关于规范2015年至2016年众创服务额度使用方法的通知》,现将众创服务额度专项审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机构
众创服务商须在园区财政局财务审计定点服务商中选择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清单见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bgg/201605/t20160523_6808389.htm)。
二、审计原则
审计机构负责审核专项审计申报材料,核实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内容,判断合同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按照审计模板出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模板的内容(见附件1)。
各企业需承诺相关审计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函见附件2)。
专项审计未通过的,相关众创服务额度将视作失效处理。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材料及承诺函(加盖公章)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258号独墅湖图书馆D区二楼,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国玮
联系电话:0512-88963378
电子邮箱:pangw@isip.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项审计报告模板
2、承诺函
3、《关于规范2015年至2016年众创服务额度使用方法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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