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月26日 浏览次数:1673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7号,以下简称《省孵化器通知》)和《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8号,以下简称《省众创空间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见附件1、2)规定的条件。
二、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申报方式:
实行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线上提交的材料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注册,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3、对尚未纳入省级孵化器统计序列的申报单位,需先登录“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jstbi.com),如实填报2018年度统计数据,打印带水印的《2018年火炬统计基本情况表》,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二)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于9月17日9:00-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http://jszc.szzckj.org/)进行注册,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按封面、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淡绿色封面,书本式装订方式。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电子档于2019年9月6日17:00前发送至zhangj@isip.org.cn 邮箱(张晶 15850010724),逾期不予受理。
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报送截止时间:9月11日(星期三)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15850010724(张晶)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0512-66681693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园G1栋-309室
5、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孵化器通知》和《省众创空间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
附件1.2019年省级孵化器申报通知苏科高发〔2019〕217号
附件2.2019年省级众创空间申报通知苏科高发〔2019〕218号
附件3.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6日
苏ICP备11051515号-2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1760号 版权所有: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协会